关于做好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会    点击数:631    更新时间:2018-04-23

各分工会:

提案征集是“两代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20173月我校召开了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们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本着对学校认真负责的态度,围绕学校教学发展、人才师资、对外交流、民生发展等方面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交的9件提案现已全部办理结案。2018年“两代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已于331日顺利召开,请各分工会,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教职工,就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以及教职工关心的主要问题,按照程序向“两代会”第五次会议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一、提案的范围

(一)凡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内容,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有关上级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有关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5.有关学校后勤保障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6.有关教职工普遍关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7.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3.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4.其他不符合提案要求的问题。

二、提案的提出

(一)代表提出的提案,应事实清楚、实事求是,按一事一案提出。

(二)代表提出的提案,可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二名或二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或以单位、专门委员会名义集体提出。

(三)代表提出的提案应包括标题(提案题目)、案由(原由)、提案内容(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和依据)、建议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对策)等内容。

(四)代表提出的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交提案工作委员会,超过截止日期的不列为大会提案,另作处理。

(五)提案表格请从网上下载,可以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三、提案的征集时间及提交方式

(一)提案的征集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2018530日截止。

(二)代表提出的提案由各单位集中收齐后交校工会(行政楼203室),联系电话:83498445

相关文件及附件表格请至工会网站信息公告栏下载。

  

 

附件:南京艺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docx  

  

  

                                                                      工  会

                                                   201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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